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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葬下第二十五

墨子言曰:仁者之为天下度也,辟之无以异乎孝子之为亲度也。今孝子之为亲度也,将奈何哉?曰:亲贫则从事乎富之,人民寡则从事乎众之,众乱则从事乎治之。当其于此也,亦有力不足,财不赡,智不智,然后已矣。无敢舍馀力,隐谋遗利,而不为亲为之者矣。若三务者,孝子之为亲度也,既若此矣。虽仁者之为天下度,亦犹此也。曰:天下贫则从事乎富之,人民寡则从事乎众之,众而乱则从事乎治之。当其于此,亦有力不足,财不赡,智不智,然后已矣。无敢舍馀力,隐谋遗利,而不为天下为之者矣。若三务者,此仁者之为天下度也,既若此矣。

今逮至昔者,三代圣王既没,天下失义。后世之君子,或以厚葬久丧以为仁也义也,孝子之事也。或以厚葬久丧以为非仁义、非孝子之事也。曰二子者,言则相非,行即相反,皆曰:“吾上祖述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之道者也。”而言即相非,行即相反。于此乎后世之君子,皆疑惑乎二子者言也。若苟疑惑乎之二子者言,然则姑尝傅而为政乎国家万民而观之。计厚葬久丧,奚当此三利者?我意若使法其言,用其谋,厚葬久丧实可以富贫众寡、定危治乱乎?此仁也义也,孝子之事也,为人谋者不可不劝也。仁者将兴之天下,谁贾而使民誉之,终勿废也。意亦使法其言,用其谋,厚葬久丧实不可以富贫众寡、定危理乱乎?此非仁非义、非孝子之事也,为人谋者不可不沮也。仁者将求除之天下,相废而使人非之,终身勿为。

且故兴天下之利,除天下之害,令国家百姓之不治也,自古及今,未尝之有也。何以知其然也?今天下之士君子,将犹多皆疑惑厚葬久丧之为中是非利害也。

故子墨子言曰:然则姑尝稽之。今虽毋法执厚葬久丧者言,以为事乎国家。此存乎王公大人有丧者,曰棺椁必重,葬埋必厚,衣衾必多,文绣必繁,丘陇必巨。

存乎匹夫贱人死者,殆竭家室。乎诸侯死者,虚车府,然后金玉珠玑比乎身,纶组节约,车马藏乎圹,又必多为屋幕,鼎鼓几梴壶滥,戈剑羽旄齿革,寝而埋之,满意。若送从,曰天子杀殉,众者数百,寡者数十。将军、大夫杀殉,众者数十,寡者数人。

处丧之法将奈何哉?曰:哭泣不秩,声翁縗绖垂涕,处倚庐,寝苫枕凷。

又相率强不食而为饥,薄衣而为寒。使面目陷<阝最>,颜色黧黑,耳目不聪明,手足不劲强,不可用也。又曰:上士之操丧也,必扶而能起,杖而能行,以此共三年。若法若言,行若道,使王公大人行此,则必不能蚤朝。五官六府,辟草木,实仓廪。使农夫行此,则必不能蚤出夜入,耕稼树艺。使百工行此,则必不能修舟车,为器皿矣。使妇人行此,则必不能夙兴夜寐,纺绩织纴。细计厚葬,为多埋赋之财者也。计久丧,为久禁从事者也。财以成者,扶而埋之。后得生者,而久禁之。以此求富,此譬犹禁耕而求获也,富之说无可得焉。是故求以富家而既已不可矣。

欲以众人民,意者可邪?其说又不可矣!今惟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。君死丧之三年,父母死丧之三年,妻与后子死者,五皆丧之三年。然后伯父、叔父、兄弟、孽子其,族人五月,姑姊甥舅皆有月数,则毁瘠必有制矣。使面目陷<阝最>,颜色黧黑,耳目不聪明,手足不劲强,不可用也。又曰:“上士操丧也,必扶而能起,杖而能行,以此共三年。”若法若言,行若道,苟其饥约又若此矣。是故百姓冬不仞寒,夏不仞暑,作疾病死者,不可胜计也。此其为败男女之交多矣。以此求众,譬犹使人负剑而求其寿也,众之说无可得焉。是故求以众人民,而既以不可矣。

欲以治刑政,意者可乎?其说又不可矣。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。国家必贫,人民必寡,刑政必乱。若法若言,行若道,使为上者行此,则不能听治,使为下者行此,则不能从事。上不听治,刑政必乱。下不从事,衣食之财必不足。

若苟不足,为人弟者求其兄而不得,不弟弟必将怨其兄矣。为人子者求其亲而不得,不孝子必是怨其亲矣。为人臣者求之君而不得,不忠臣必且乱其上矣。是以僻淫邪行之民,出则无衣也,入则无食也,内续奚吾,并为淫暴,而不可胜禁也。

是故盗贼众而治者寡。夫众盗贼而寡治者,以此求治,譬犹使人三睘而毋负己也,治之说无可得焉。是故求以治刑政,而既已不可矣。

欲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,意者可邪?其说又不可矣。是故昔者圣王既没,天下失义,诸侯力征,南有楚、越之王,而北有齐、晋之君,此皆砥砺其卒伍,以攻伐并兼为政于天下。是故凡大国之所以不攻小国者,积委多,城郭修,上下调和,是故大国不耆攻之。无积委,城郭不修,上下不调和。是故大国耆攻之。

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,国家必贫,人民必寡,刑政必乱。若苟贫,是无以为积委也。若苟寡,是城郭沟渠者寡也。若苟乱,是出战不克,入守不固。此求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,而既已不可矣。

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,意者可邪?其说又不可矣。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、国家必贫,人民必寡,刑政必乱。若苟贫,是粢盛酒醴不净洁也;若苟寡,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。若苟乱,是祭祀不时度也。今又禁止事上帝鬼神,为政若此,上帝鬼神始得从上抚之曰:“我有是人也,与无是人也,孰愈?”曰:“我有是人也,与无是人也,无择也。”则惟上帝鬼神降之罪厉之祸罚而弃之,则岂不亦乃其所哉!故古圣王制为葬埋之法,曰:“棺三寸足以朽体,衣衾三领足以覆恶。以及其葬也,下毋及泉,上毋通臭,垄若参耕之亩,则止矣。”死则既以葬矣,生者必无久哭,而疾而从事,人为其所能,以交相利也。此圣王之法也。

今执厚葬久丧者之言曰:厚葬久丧,虽使不可以富贫、众寡、定危、治乱,然此圣王之道也。子墨子曰:不然。昔者尧北教乎八狄,道死,葬蛩山之阴。衣衾三领,穀木之棺,葛以缄之,既氵犯而后哭,满埳无封。已葬,而牛马乘之。

舜西教乎七戎,道死,葬南己之市。衣衾三领,穀木之棺,葛以缄之。已葬,而市人乘之。禹东教乎九夷,道死,葬会稽之山,衣衾三领,桐棺三寸,葛以缄之,绞之不合,通之不埳。土地之深,下毋及泉,上毋通臭。既葬,收馀壤其上,垄若参耕之亩,则止矣。若以此若三圣王者观之,则厚葬久丧果非圣王之道。故三王者,皆贵为天子,富有天下,岂忧财用之不足哉?以为如此葬埋之法。

今王公大人之为葬埋,则异于此。必大棺、中棺,革阓三操,璧玉即具,戈剑、鼎鼓、壶滥、文绣、素练、大鞅、万领、舆马、女乐皆具,曰:必捶<土余>差通,垄虽凡山陵。此为辍民之事,靡民之财,不可胜计也。其为毋用若此矣。

是故子墨子曰:乡者吾本言曰,意亦使法其言,用其谋,计厚葬久丧,请可以富贫、众寡、定危、治乱乎?则仁也,义也,孝子之事也。为人谋者,不可不劝也。意亦使法其言,用其谋,若人厚葬久丧,实不可以富贫、众寡、定危、治乱乎?则非仁也,非义也,非孝子之事也。为人谋者,不可不沮也。是故求以富国家,甚得贫焉。欲以众人民,甚得寡焉。欲以治刑政,甚得乱焉。求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,而既已不可矣。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,又得祸焉。上稽之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之道,而政逆之。下稽之桀、纣、幽、厉之事,犹合节也。若以此观,则厚葬久丧,其非圣王之道也。

今执厚葬久丧者言曰:厚葬久丧,果非圣王之道,夫胡说中国之君子为而不已、操而不择哉?子墨子曰: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。昔者越之东,有輆沐之国者,其长子生,则解而食之,谓之宜弟。其大父死,负其大母而弃之,曰鬼妻不可与居处。此上以为政,下以为俗,为而不已,操而不择。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?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。楚之南,有炎人国者,其亲戚死,朽其肉而弃之,然后埋其骨,乃成为孝子。秦之西,有仪渠之国者,其亲戚死,聚柴薪而焚之,熏上谓之登遐,然后成为孝子。此上以为政,下以为俗,为而不已,操而不择,则此岂实仁义之道哉?此所谓便其习而义其俗者也。若以此若三国者观之,则亦犹薄矣。若以中国之君子观之,则亦犹厚矣。如彼则大厚,如此则大薄,然则葬埋之有节矣。故衣食者,人之生利也,然且犹尚有节;葬埋者,人之死利也,夫何独无节于此乎?子墨子制为葬埋之法,曰:棺三寸,足以朽骨;衣三领,足以朽肉。掘地之深,下无菹漏,气无发泄于上,垄足以期其所,则止矣。哭往哭来,反从事乎衣食之财,佴乎祭祀,以致孝于亲。故曰子墨子之法不失死生之利者,此也。

故子墨子言曰:今天下之士君子,中请将欲为仁义,求为上士,上欲中圣王之道,下欲中国家百姓之利,故当若节丧之为政,而不可不察此者也。